老板一听文铮要不同意,顿时急了。
“文局长,您不能不讲理啊,这些钱,可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啊,怎么能说不认就不认了呢?”
“老板,你看看这账,十月二十二日,魏局长,李局长,郑局长,分别在你这饭店签字,宴请上级来检查的领导,却没有一个客人的名字。
可是,十月二十二日是双休日。
老板,他们如果有正当理由,这个费用,没问题,我可以负责。
我提醒你一句,转变思想,换一个思路,争取早日解决问题。
谁签字,谁负责。
你就找当事人出钱。
如果他们有合理的理由,交通局再给他们报销,如果没有,他们就自掏腰包。
不能谁来吃饭,签个字,交通局就要认账吧?
有合理理由,可以。
没有合理的理由,他们自己掏腰包,交通局不会管的。
所以,老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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